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及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29 10:54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供稿:何振铎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下简称师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1.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邱人社秘〔2024〕16号)精神,做好事业单位在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2.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不在此次考核之列;调出或调入人员,原则上由工作半年以上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已审批的县管校聘交流人员,经个人申请、双方学校认可,可计入现岗位所在单位的参考人员基数参加考核,原单位参考人员基数不重复计算。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规范填写;考核结果备案表和花名册按要求如实填报,用A4纸单面打印。考核“未定等次”或“不合格”人员需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不得突破拟核定的指标数。

4.2022-2023学年度继续教育不足90学时的(其中专业技术培训60学时,公需知识培训30学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结果备案表、花名册,优秀等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情况登记表需同时报送至教育局人事股903室(继续教育证书经审核后,现场退还)。

二、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皖教〔2019〕28号)和《关于印发<霍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负面清单>的通知》(教人〔2019〕56号)要求,做好全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工作。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一律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师德考核结果花名册按合格、不合格顺序填写,师德考核结果统计表、花名册和个人登记表一律用A4纸打印,考核结果经单位认定后,上报至教育局备案。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按要求做好被考核对象的统计、审核工作,避免遗漏或重复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工作于2024年5月中旬完成,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2.已经审批的民办学校教师年度及师德考核,由属地中心学校参照执行,考核结果于2024年5月底前报教育局人事备案。

联系人:何振铎         联系电话:6080157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材料.zip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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