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霍邱县中小学“学雷锋”暨“校园雷锋”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基〔2024〕4号

日期:2024-03-05 14:57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供稿:孙玉翠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传承雷锋精神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将雷锋精神深度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学雷锋”暨“校园雷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雷锋 见行动

二、活动时间

活动贯穿全年,3月份为集中活动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雷锋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1.召开动员大会。3月上旬,各中小学要利用晨会、班会、校会等形式召开动员大会,重温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宣传雷锋生平事迹,解读雷锋精神实质,发动师生以实际行动向雷锋同志学习,做到校校开展、班班行动、人人参与。

2.营造学习氛围。各中小学要把弘扬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学雷锋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好校园网、校报、校刊、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媒介,通过雷锋事迹介绍、图片展示、诗歌朗诵及雷锋日记选读等形式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雷锋氛围。

3.开展征集活动。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雷锋语录写一写”“雷锋歌曲唱一唱”“雷锋故事讲一讲”“雷锋好事做一做”等图片、视频征集活动,县教育局将在官网等平台专题展示。图片要求原图、无水印且在1MB以上;视频控制在30秒以内,命名为“县区+学校+班级+姓名”,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

1.开展“重温雷锋故事,续写雷锋日记”活动。面向广大师生积极推荐《雷锋之歌》《青春雷锋》《雷锋离开的日子》《雷锋的故事》等书籍。通过重温雷锋的故事,引导中小学生将雷锋作为自己的学习榜样,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中小学生通过续写雷锋日记,记录自己或他人参与学雷锋活动的感受和体会,切实把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生活,形成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的常态化机制。

2.开展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雷锋”主题团队日活动,围绕“当代学生如何在新时期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主题,开展“雷锋精神是什么、怎样学习雷锋精神、如何做好雷锋式的美德少年”大讨论,引导学生正确把握学习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达到“知雷锋、爱雷锋、找雷锋、做雷锋”的学习效果。

3.开展学雷锋事迹活动。各中小学要运用童谣、诗歌、报告、影视等形式,组织开展“读雷锋日记、听雷锋故事、唱雷锋歌曲、观雷锋电影”等系列活动,全面学习雷锋感人事迹,引导学生走近雷锋、了解雷锋、争做雷锋。

(三)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1.开展雷锋精神宣讲活动。积极邀请社会志愿服务团、道德模范等走进校园,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广大中小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关于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引导青少年对新时期雷锋精神的现实意义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2.开展学校志愿服务活动。发挥教师带头作用,对特殊群体学生(留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学生等)的关爱与帮扶志愿服务;开展交通护学岗、心理辅导、校园周边安全巡查等志愿活动,带领学生主动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组建学生志愿服务队,设置文明监督员、文明创建监督员等方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丽校园”“光盘行动”等志愿活动。

3.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各中小学主动与社区结对联建,通过搭设流动宣讲台、发放宣传传单,入户介绍等方式,为市民讲解“垃圾分类”“移风易俗”“低碳环保”等方面的知识。结合社区需求创新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活动。各中小学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特点与霍邱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结对共建,集中开展一次以爱心扶助、义务劳动、公益服务、日行一善等为主题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四、“校园雷锋”评选

各校要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中,注意树立典型,开展“校园雷锋”评选活动,用身边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县教育局拟评选表彰一批“校园雷锋”。

(一)评选范围

全县中小学在校学生(含中职学生)。

(二)评选条件

1.了解雷锋精神实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爱集体,爱他人,诚实守信,遵章守纪。

2.有雷锋同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钉子”精神,热爱学习,不断进取,肯“挤”会“钻”,学习成绩优异。

3.有雷锋同志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热心为他人服务,在日常生活中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老师的得力助手、同学的知心朋友、邻里的爱心使者。

4.有雷锋同志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热爱劳动,节约资源,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三)指标分配

见“校园雷锋”市县级指标分配表(附件3)

(四)表彰奖励

县教育局对受表彰学生颁发证书,各校可通过不同形式宣传校园雷锋先进事迹。

(五)评选要求

各校要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进行推荐评选,确保评选质量。

1.认真评选。各校要在层层评选并表彰的基础上等额向县教育局择优推荐候选人,不得突破。

2.规范程序。各校要广泛宣传,在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基础上以评促学,以学促评。对报市、县级候选人要在学校公示(一周),宣传其先进事迹。

3.严格把关。各校要对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严格把关,突出申报主题、典型特色、社会影响,确保事迹真实突出、内容准确。

五、活动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示范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新征程上更好弘扬雷锋精神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谋划、常做常新,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发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教师指导引领作用。

(二)增强实际效果

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保障,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活动的进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不断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努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新时代好少年”的良好氛围。

(三)选树典型标兵

各校要将学雷锋系列活动方案、师生中雷锋式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学雷锋活动动态等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加强学雷锋活动指导和检查,注意发现工作典型和先进事迹。并于3月18日前报送学雷锋活动总结,及“校园雷锋”推荐材料。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市级“校园雷锋”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图片(1MB以上)及视频。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字迹清楚,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县级“校园雷锋”只需报送推荐汇总表,不要先进事迹等材料。

(三)以乡镇中心学校(不接受单个学校报送)、县直属学校为单位汇总的表彰对象推荐汇总表,纸质(需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版以及各校开展的活动总结同时报送。

联系人:教育股孙玉翠    电话6080121

邮箱:syc800207@126.com

附件:附件1 六安市中小学校园雷锋候选人登记表.doc

附件2 2024年霍邱县中小学“校园雷锋”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2024年霍邱县中小学市县级“校园雷锋”指标分配表.xls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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