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中小学幼儿园名师队伍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霍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霍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人〔2022〕6号)《霍邱县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及成员考核细则(试行)》(教人〔2022〕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24年4月2日前
二、考核对象:县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
三、考核方式:考核专员通过查阅资料、察看设施、座谈访问等形式对工作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室建设、职能作用发挥、教科研成果及推广等进行综合考量,现场评价赋分。
四、结果运用: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工作室工作职责履行,规定权利享受,工作经费申报的重要依据。
霍邱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