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3-10-12 10:41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供稿:范孝尉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现将该办法原文及解读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

附件1: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

附件2: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就《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答记者问_政策解读_中国政府网.pdf

霍邱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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