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大病(困难)救助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3-07-03 09:16来源:霍邱县教育局 供稿:潘光华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本年度教育系统教职工及学生大病、困难救助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1.大病仅限于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本人

2.困难救助仅限于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家庭

二、救助申报程序

1.教职工本人、在校学生(幼儿)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单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困难救助由提供单位或村、社区证明)。

2.各学校摸底调查,充分核实,学校校委召开会议,对师生提出的补助申请进行审议。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并在校内公示。

3.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对申请救助的师生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排序上报(注明原因或医疗费用金额)。并在上报文件中注明已公示。同时,按救助排序填写《2022年教育系统第二批教职工及学生大病及困难救助对象汇总表》(电子版发至:hqpgf2022@163.com)

三、申报要求

1.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主动关心,认真调查走访,全面细致地了解每一名困难师生的状况、需求和愿望,做到精准救助。

2.申请大病救助的以2万元为起点,并附病历(住、出院小结)以及医疗发票原件(复印件由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文件中要明确被救助对象的身份,在职教职工、在校学生(包括年龄、性别),当年退休视为在职,当年毕业视为在校;

4.原则上师生在1500人以内的单位呈报1-2人,1500-3000人的单位呈报3-4人,师生在3000人以上的位呈报5-6人,并参考单位捐款数额进行救助。

5.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局912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019783

附件:2022年教育系统第二批教职工及学生大病及困难救助汇总表.xlsx

霍邱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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