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90号)和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暂行规定》(办[2014]3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5日,教育局请假审批小组会议,对中心校(直属学校)上报的教职工请假手续进行审核,同意以下11位同志产、病假申请。请各中心校(直属学校)及时公示2022年秋学期第九批请假人员名单。假期结束,立即返岗并履行销假手续。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0564-6080754(监察室)
0564-6080157(人事股)
霍邱县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