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霍邱县曹庙路周边及城西片区三期改造,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相关部门对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了调查、复核、认定,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8日),并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被征收人如对本次调查、复核、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注明错、漏项目及数量等,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本次公示为最终公示,在公示期内被征收人未提供书面复核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的,或虽提供但未被相关部门认定的,以本次公示的调查、复核、认定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联系地址:征迁现场办公室(城南村部大门旁)
电 话:0564-6065456
邮 箱:hqxzazx@163.com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