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新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新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新店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霍邱县新店镇街道南大门旁200米;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2710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聚焦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六安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镇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镇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财政资金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镇把新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财政资金、精准脱贫、社会保障等专栏,将镇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19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82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820条,解读材料9篇,解读产品数9篇。
(二)依申请公开。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除涉及不能公开的秘密内容外,一切政府信息内容都将作为一项常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权利运行、便民服务、电子政务、制度建设等,同时按季度定期组织人员对镇直各单位、各村进行检查、调度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二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要求所有单位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主动、及时、全面的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及时报送部门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效拓展专题宣传方式,强化信息以数字、图表等直观方式的展现,增强网站阅读的获取信息的方便性。三是努力确保机构、人员、经费的到位。新店镇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将相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加大了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逐步树立管理机构的工作权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定期安排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2019年进行镇村统一安全检测评估4次,未发现问题。二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我镇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镇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镇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部署落实。制定实施《新店镇政务公开工作细则》,将政务公开列入镇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镇直单位,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三是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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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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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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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9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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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0 |
0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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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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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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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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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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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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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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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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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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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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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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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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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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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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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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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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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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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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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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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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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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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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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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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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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政府信息办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镇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以强化提升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二)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与维护。按照县政府信息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店镇人民政府网网页,逐步实现网上办事,增强网上互动功能,提高我镇信息发布、查询数量和质量,发挥政务信息发布主渠道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形式对镇直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结果,以督促全镇务公开工作落实。
下一步,我镇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强化运维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市、县业务培训,组织镇直各部门及各村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公开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