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霍邱税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霍邱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税务局,邮编:237400,电话:0564-602142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霍邱税务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以下简称《通知》),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组织机构信息。2019年,面对机构调整后人员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网络,构建了更为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确保纳税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改革期间服务纳税人办税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19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切实履行好信息发布等职责。2019年全年,霍邱县税务局门户网网站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共计发布54条。
三是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做好宣传培训保证各项政策应享受对象一户不落。开设“一线课堂”,到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个性化、精细化讲解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包保责任制,局党委班子成员先后包保走访90户重点纳税人,讲政策、送资料,问需求、帮享受。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需求,及时反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全县减税降费工作零投诉。并在县政府网站按月公开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发布减税降费信息31条。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减税降费”和“高质量发展”等专题,集中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促进创业创新、保障民生等相关政策措施。
五是积极做好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学习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设有专人专岗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章流程,从登记、受理、办理、答复等4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处理机制。按照《条例》要求在县税务局官方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并在县政府集约化管理平台设置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渠道,主动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管理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结合税收重点工作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动和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检查。同时,明确各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落实好信息公开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门户网站和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2019年全年,霍邱县税务局门户网网站累计更新公开信息45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通过税务青年税校的专题培训等形式,增强分局及县局各单位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凡涉及全国范围的税收政策,一律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口径为准;凡涉及全省范围的税收管理制度,一律以省税务局发布口径为准。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工作。对考评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反馈。根据整改清单找准相应责任部门,落实到位,并按照要求公布在县集约化平台上,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发布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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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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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55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等6项) |
6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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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
行政强制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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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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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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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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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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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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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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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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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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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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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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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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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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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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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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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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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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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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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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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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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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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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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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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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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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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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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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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运行平稳,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单位内部少数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县政府相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完善税务系统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检索和服务功能。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四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与股室的沟通交流,提高我局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意识,抓好落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