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动态】霍邱县众兴集镇邀请普法讲师团讲师——安徽兴隆律师事务所杨凌峰律师到林祠村举行酒驾醉驾专题法治讲座
为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和村干部思想认识和安全意识,杜绝酒驾醉驾等事件的发生,结合酒驾醉驾法治专题宣讲,2024年3月27日,在霍邱县众兴集镇林祠村举办了一场“莫让‘杯’剧重演”的专题法治讲座。法治讲座主题围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开展宣讲,镇政府驻村点长、司法所、林祠村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认真聆听法治讲座。
讲座邀请了普法讲师团讲师——安徽兴隆律师事务所杨凌峰律师担任主讲授课。
在专题法治讲座中,杨凌峰律师强调:养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作为公职人员、村干部群体显得尤为重要、刻骨铭心。
在专题法治讲座中,杨凌峰律师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为主题,认真算好酒驾醉驾的“六本账”,珍惜职业荣光,切勿一时糊涂酒驾醉驾,声情并茂,讲述了一些教训深刻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杨凌峰律师还为大家讲解了酒驾醉驾的七大误区,并对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读,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村干部交通安全意识。
在法治讲座中,杨凌峰律师阐述:自2011年醉驾入刑,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成效显著。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自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该意见在立案与侦查、刑事追究、快速办理、综合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引导社会公众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通过这次的专题法治讲座,我们对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更要自觉做到不酒驾、不醉驾,将其内化成一种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切记侥幸就是不幸的开始,真正把严守法纪和严明规矩作为坚定的信念,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事件的发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参会聆听人员一致表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