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霍征预告〔2025〕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霍邱县2025年第3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对彭塔镇赵圩村东滩组、众兴集镇众兴村燕窝塘组、岔路镇岔路村庙塘组、夏店镇黄竹园村井沿组、河口镇河口村永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位于彭塔镇赵圩村东滩组;地块二位于众兴集镇众兴村燕窝塘组;地块三位于岔路镇岔路村庙塘组;地块四位于夏店镇黄竹园村井沿组;地块五位于河口镇河口村永安组。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实施霍邱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霍邱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彭塔镇、众兴集镇、岔路镇、夏店镇、河口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彭塔镇、赵圩村、东滩组;众兴集镇、众兴村、燕窝塘组;岔路镇、岔路村、庙塘组;夏店镇、黄竹园村、井沿组;河口镇、河口村、永安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霍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uoqiu.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彭塔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贾宝雨,联系方式:0564-6631000;众兴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班鹏,联系方式:0564-2773567;岔路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明杰,联系方式:0564-6541017;夏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浪,联系方式:0564-2772880;河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罗运兵,联系方式:0564-6741001。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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