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市管理局2024年7月份行政许可结果

2024-08-05 10:39来源:霍邱县城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许可类别 许可内容 许可决定日期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 霍城管建准〔2024〕48号 普通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2024-07-19 2024-07-20 2024-07-20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1423788587344C 无效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 霍城管建准〔2024〕47号 普通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2024-07-08 2024-07-13 2024-07-13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1423788587344C 有效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 霍城管建准〔2024〕46号 普通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2024-07-03 2024-07-08 2024-07-08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1423788587344C 有效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批准 霍城管建准〔2024〕45号 普通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2024-07-03 2024-07-06 2024-07-06 霍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1423788587344C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