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行政管辖范围,国土面积为465.63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现代农业粮食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村。
四、规划主要图纸
图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图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图3.村庄单元图则
图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表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序 |
建设主体 |
国土综合整治 |
1 |
补充耕地项目 |
0.71ha |
零散、较小的坑塘水面及低效草地 |
2024-2025 |
双元村村委 + 范桥镇政府 |
2 |
近期搬迁宅基地复垦 |
6.26ha |
下庄、蒋沟、高南、冲南、双门楼及部分零散宅基地复垦 |
2024-2025 |
||
乡村生态修复 |
3 |
河塘沟渠清淤 |
21.80ha |
灌渠及水利坑塘清淤疏通 |
2024-2025 |
|
4 |
生态绿道提升 |
2683m |
村庄东西主干道沿线进行绿化提升、景观打造 |
2024-2025 |
||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
5 |
入户路硬化工程 |
全部入户路 |
实现入户路全硬化 |
2024-2025 |
|
6 |
停车场 |
300㎡ |
堰沿新建1处 |
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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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交站点 |
2处 |
双宅、堰沿各新建1处 |
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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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健身活动广场 |
800㎡ |
双宅、欧南各新建1处 |
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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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年活动室 |
200㎡ |
堰沿新建1处 |
2024-2025 |
||
人居环境 |
10 |
卫生改厕 |
全村 |
消除露天粪坑、旱厕、简易茅厕,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
2024-2025 |
|
11 |
污水治理 |
全村 |
新集新增2处三格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应污水管网建设 |
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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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环卫设施 |
除收缩型自然村 |
各布置一处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桶更新 |
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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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村庄亮化 |
全村 |
硬化路灯补缺 |
202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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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村庄美化 |
提升型自然村 |
周边水体清淤、岸线护理;路旁、宅旁、水旁绿化整治;建筑外立面整治 |
2024-2025 |
表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25.8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74.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3.2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06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0.13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6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4.12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7)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21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1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9)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2.33公顷。主要用于殡葬。 (10)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68.55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1)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2.22公顷。主要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 |
五、规划批准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桥镇范桥村、刘庙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霍政秘〔2024〕108号)。
六、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