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2024-12-19 15:01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已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霍邱县范桥镇双元村行政管辖范围,国土面积为465.63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三、规划目标

现代农业粮食生产基地、生态农业示范村。


四、规划主要图纸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村庄单元图则

4.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1.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

类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内容

建设时序

建设主体

国土综合整治

1

补充耕地项目

0.71ha

零散、较小的坑塘水面及低效草地

2024-2025

双元村村委

+

范桥镇政府

2

近期搬迁宅基地复垦

6.26ha

下庄、蒋沟、高南、冲南、双门楼及部分零散宅基地复垦

2024-2025

乡村生态修复

3

河塘沟渠清淤

21.80ha

灌渠及水利坑塘清淤疏通

2024-2025

4

生态绿道提升

2683m

村庄东西主干道沿线进行绿化提升、景观打造

2024-2025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5

入户路硬化工程

全部入户路

实现入户路全硬化

2024-2025

6

停车场

300

堰沿新建1

2024-2025

7

公交站点

2

双宅、堰沿各新建1

2024-2025

8

健身活动广场

800

双宅、欧南各新建1

2024-2025

9

老年活动室

200

堰沿新建1

2024-2025

人居环境

10

卫生改厕

全村

消除露天粪坑、旱厕、简易茅厕,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024-2025

11

污水治理

全村

新集新增2处三格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应污水管网建设

2024-2025

12

环卫设施

除收缩型自然村

各布置一处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桶更新

2024-2025

13

村庄亮化

全村

硬化路灯补缺

2024-2025

14

村庄美化

提升型自然村

周边水体清淤、岸线护理;路旁、宅旁、水旁绿化整治;建筑外立面整治

2024-2025

 


2.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25.8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74.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3.2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0.06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0.13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86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4.12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7)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21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11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9)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2.33公顷。主要用于殡葬。

10)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68.55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1)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2.22公顷。主要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植被稀少的陆域自然荒野等土地以及空闲地、田坎、田间道。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土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

 

五、规划批准文件

《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范桥镇范桥村、刘庙村等9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霍政秘〔2024〕108号)。

六、批准机关

霍邱县人民政府。

七、批准日期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