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详细规划(2021-2035)批后公布

2025-06-10 16:08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霍邱县范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25529日获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复(批复文号:霍政秘〔202546号)。现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霍邱县范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进行批后公告,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含镇域、镇政府驻地两个层次。其中,范桥镇镇域国土空间范围面积为68.36平方千米;镇政府驻地范围面积为3.18平方千米。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

二、发展定位与目标

1、发展定位

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以镇域范围内矿产资源开采为前提,结合城郊区位优势、整合自然山水与人文本底,将范桥镇打造成现代化农业重镇矿产资源强镇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结合范桥镇发展阶段,制定在空间底线与安全、空间结构与安全、空间品质与特色等三个方面的量化指标,分为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建议性指标三类。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确保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至2035年,范桥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8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不高于3.19平方千米,范桥镇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三、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结合适宜性分析,合理构建生态屏障和廊道,明确开发保护区域、轴带及重要节点,确定“一核一轴,一带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一核”:范桥综合城镇区——作为范桥镇发展核心区,升级拓展第二产业、积极发展服务性产业,完善城镇配套设施,形成经济的增长中心;

“一轴”:综合发展轴——依托X040的发展轴,串联镇域各个功能板块;

“一带”: 沿岗和生态带——以沿岗河为主体的滨水生态带。

“三区”:综合城镇发展中心、矿产资源开发区、高效农业发展区——分区划定镇域范围内功能定位、工作职能和发展主体。

四、综合交通体系

强化区域交通联系,衔接上位规划路网,全面推进高效快速的立体交通网建设,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推进交通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高效快速的立体交通网建设,加快构建便捷、安全、智能的交通网络。

镇域范围内形成以X040X038和冯范路为骨架,构建范桥镇镇域交通体系。规划依据现状路网及交通发展需求,形成“一纵两横”的主要交通路网。

“一纵”:现状X040,南北向连接周集镇和高塘镇。

“两横”:X038和冯范路,X038东连城西湖乡,西接冯井镇,是范桥镇重要的对外矿产资源输出路线。

五、村庄布局优化

1、镇村体系规划

规划镇村体系分为乡政府驻地、中心村、自然村三个等级。

1)镇政府驻地:龙头村。

2)中心村:龙头村、范桥村、刘庙村、倪庙村、龙周村、万前村、双元村、戴店村、老楼村、顺和村和王老庄村。

3)自然村:全镇共230个自然村。

2、村庄分类引导

1)行政村分类

依据《霍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村庄发展潜力评价及指南要求,范桥镇共划定搬迁撤并类村庄1个,为顺和村;集聚提升类村庄6个,为戴店村、龙周村、老楼村、双元村、倪庙村和万前村;城郊融合类村庄4个,为范桥村、龙头村、刘庙村和王老庄村。

2)自然村分类

按照安全优先、适度集聚、配套完善、服务生产的原则,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乡域内各自然村分类,其中提升型居民点53个、稳定型居民点124个、收缩型居民点31个和撤并型居民点22

六、产业发展

结合范桥镇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一带三区”的产业空间布局,以优化中心镇区商贸服务业为核心,以联矿公路产业轴为支撑,强化西部村群矿产开发,引导东部村群农业格局为产业发展思路。

一心:以中心镇区商务金融、信息咨询、休闲娱乐、现代物流、医疗卫生、文体教育等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核心;

一轴:依托联矿公路的交通优势,充分发挥范桥镇资源优势,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联矿公路产业发展轴;

一带:沿岗河景观带;

三区:西部矿产开发区、中部综合工贸区、东部现代农业区。

七、镇政府驻地规划

1、用地布局

镇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上级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19.18公顷,规划末期,镇区龙头村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40.86公顷,其余规划在镇区周边用地通过村庄建设用地进行保障。

2、道路交通

1)优化提升镇村联系,完善对外交通网络

融入区域交通体系格局,加强与高塘镇、冯井镇、周集镇之间交通联系,带动地方产业经济发展。

2)优化集镇内部道路格局,通过疏散外部车流,完善步行慢道系统,通过机动车道路网的外绕互通,在集镇外围以布置沿路停车场的形式,疏解外部车流;通过打通集镇现状断头路,完善内部道路系统,解决人车混行面临的安全隐患问题。

3)明确集镇公交站点、停车场位置与布局

现状在集镇区设置3处城乡公交站点,分别位于金安新村、中心小学和戴店路口,为周边居民出行提供便利,集镇停车以配套建设为主,公共停车为辅,现状有镇政府和龙头村委会2处公共停车场,沿路沿街划定停车位,镇政府停车场规模较大,对部分停车位进行提升改造。

八、规划实施保障

1、加强党的领导

由霍邱县人民政府与范桥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规划实施。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规划的实施措施、年度工作安排和监督检查办法。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建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机制和专家论证制度,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的公示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管理措施、强化规划权威,确保建设符合规划。

2、加大资金保障

建立有保障的建设资金渠道,是实施规划的根本保证。财政专项资金重点补助规划和设施建设,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村民投入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可考虑分期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好农村的改水、改厕、能源、交通等政策性资金,从而使规划与建设的资金更有保障。

3.完善规划实施监督

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乡村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并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汇入上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