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二中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试行)
一、对考试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罚
1、学生具有下下行为之一者查,可视为违规违纪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用品(如移动记忆存储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场;
②私自调换考场座位;
③座位不对齐,试卷摊开等纠正一次后又重犯的;
④未按考试规则要求将书包、书籍、笔记等交到考场指定地点且不听劝告者;
⑤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后仍在作答的。
2、对违规违纪学生的处罚
①监考老师及相关人员当场核准姓名,记录在案,通知年级部学生该科以0分处理
②学校张贴通告给予记过处分
二、对考试中作弊行为及处罚
1、学生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可视为作弊:
①调换座位经当面指出仍不改正,或用涂改姓名实现调换座位的;
②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③传接纸条答案的;
④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不管当事者看或没看);
⑤抄袭他人试卷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的;
⑥利用交卷时机偷改答案的;
⑦试卷被判为雷同的;
⑧考试中使用移动记忆存储设备或通讯工具的。
2、对学生作弊的处罚
①该科试卷记零分,操行评为不及格并记入学生档案;
②通报家长,取消当年所有的荣誉称号;
③学校将予以通告给予记大过处分。
3、对于学生不改正错误再次作弊者, 学校将给予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在察看期间仍坚持错误不改,甚至有新的违纪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在本校借读的外校学生,在考试期间被发现违规违纪、作弊者,不管情节轻重,均将取消借读资格,对于不执行学校规定的班级将加倍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数。
三、几点说明
1、在考试期间受到各种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期间,有明显进步,确有改正错误的表现,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同意,报政教处审核批准,可按期或提前撤消处分;
2、受处分学生在校期间仍坚持错误不改,甚至有新的违纪行为者,将加重处分直至给予开除学籍。
3、对学生违纪、作弊处罚通告,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公布,并通知有关部门和老师。
4、学生在考试期间受到的各种处分,都将相应的扣除班级量化考核分数,和班主任津贴挂钩。
5、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开展的期中、期末考试,年级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月考、段考,以及学校年级部和教研组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