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白莲乡 发布时间:2024-02-27 10:2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18年,省级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全省各级财政对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财政对皖北三市九县及大别山片区补助70%,对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补助30%,对其他地区补助50%,其余由市县财政足额配套,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各地要统筹安排自有财力,将配套资金足额纳入本级年度预算。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