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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众兴集镇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众兴集镇 发布时间:2023-02-14 17:1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发展,切实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2月9日县政府研究部署全县生猪屠宰及猪肉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切实强化全镇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坚持问题导向,以取缔生猪私屠滥宰窝点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依法巡查和打击定点屠宰场应检未检等违法行为,确保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在重点风险区域、重点监管目标、重点违法行为查处上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一)严查重点风险区域。加大对私屠滥宰窝点所在地、私屠滥宰和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地区的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二)盯紧重点监管目标。一是加强私宰窝点整治,凡是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屠宰场(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按照私屠滥宰予以取缔并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二是对于本镇市场售卖点位进行摸排,明确肉品来源,追溯源头,对于从非定点屠宰场流出的肉品进行查处。

  (三)严打重点违法行为。加强对私屠滥宰、应检未检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四)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生猪产品准入关,严厉打击销售私宰猪肉、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摸排清理,管控风险。一是开展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排查登记造册,深入摸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现状布局;二摸排市场猪肉流入渠道是否合规。梳理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的风险隐患,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漏洞,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惩重处,打击违法。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集中整治、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务必深挖严查、一查到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查处屠宰病死猪和情节严重的私屠滥宰等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

  (三)成立专班,常专结合从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畜牧站、各村抽调专班,成立工作组,进行专项整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切实加强屠宰、售卖日常监管。通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到年底建立全县生猪屠宰监管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23212日2023年底,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215日前)成立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成立镇工作专班,建立镇村一体化工作机制。专班人员领取宣传音频、宣传明白纸、告知书、承诺书等宣传资料,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乡村干部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开展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3215——3月15日镇工作专班辖区内私屠滥宰点私屠滥宰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深入摸清生猪私屠滥宰点现状,包括生猪来源、屠宰地点、设施设备、日屠宰量、销售范围、屠工基本信息等,全面掌握生猪屠宰行业情况,研究解决办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315——5月15日镇工作专班同县专班一起开展集中整治生猪私屠滥宰场(点)存在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取缔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场(点)和私屠滥宰窝点,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处罚,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515——2023年底。全面总结打击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畜牧站、各村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政府,并成立工作专班,专司专项整治工作。

  (二)部门协调配合,履行监管职责。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公安、市场监管、畜牧站、各村等单位工作责任

公安部门配合镇政府、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秩序整治执法,发现重大线索提前介入;严厉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打击报复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及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依法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加工、销售非定点屠宰、未经检疫检验、检疫检验不合格、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牲畜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负责监督市场开办者、牲畜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产品凭“两证两章一品”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杜绝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流入农贸市场和肉食品加工企业。

畜牧站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对企业申报检应检尽检。管理和规范全县生猪屠宰定点场(厂)日常工作秩序,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各村对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摸排,建档立册,做到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三个月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镇生猪屠宰管理有序运营。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代宰”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案件查处。在农贸市场的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收集和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加强舆情监测,认真核查处理新闻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案件查处情况。

 

众兴集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众兴集镇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

众兴集镇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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