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供销社转发《关于做好全县脱贫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11-30 10:2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1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工作安排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县脱贫群众(含监测对象,下同)安全过冬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强化协同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传递党委政府对脱贫群众的关怀,以实际行动践行“一改两为”,确保全县脱贫群众安全过冬、安康过节。

二、聚焦安全,开展隐患排查上门

(一)摸清隐患重点。据气象台预报,11月29日起我县将出现强寒潮过程,最大降温幅度超过16℃。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结冰、积雪等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生产交通、用电、取暖安全等方面将带来不利影响。应关注棉衣鞋子被子等御寒取暖物资、米面油肉菜柴等生活必需品是否充足,住房、大棚等场所和电路、燃气、液化气、火源等设施是否安全。

(二)做好物资储备。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民政、应急等部门协作,及时开展灾害天气预警,帮助脱贫户、监测户提前做好灾情应对。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应急救灾场所和款物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温暖住所、有病得到及时医治。

(三)发动网格力量。各乡镇(开发区)要结合脱贫群众收入等信息采集工作实地核查、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等工作,组织帮扶联系人、乡村干部、村组网格员等入户走访,逐户排查是否存在安全过冬隐患,及时上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四)宣讲安全常识。普及家庭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和冰雪天气交通、生产安全等常识,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督促村民使用合格的电动车及充电器、充电插座开关应加装保护装置,预防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以“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为重点,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杜绝室内易燃物品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接等不良行为。

(五)及时协调解决。乡村要及时处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安全过冬隐患,发现御寒取暖物资、生活必需品存在短缺的,立即予以救助;一般群众因病因灾导致过冬困难的,及时纳入监测,采取“一人一策”方式帮助解决;电路未通或老化、燃气或液化气设备老旧的,要及时与当地供电、供气等相关企业联系,尽快更新设备设施。

三、聚焦发展,开展暖心服务上门

(一)开展就业送岗上门。县乡村振兴局与县人社局要加强协作,针对就业困难的脱贫群众,采取推送用人需求信息、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方式帮助实现就业,多元增加脱贫群众节前就业收入。春节前后,组织脱贫群众参加“春风行动”等就业创业专项活动,及时提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介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脱贫群众就业创业数量,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开展健康送医上门。县卫健、医保、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快节前患重大疾病脱贫群众的医疗费用报销,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兜底作用,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负担。乡村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为生活困难脱贫群众发放防疫物资,做好疫情管控区内脱贫群众生产生活保障。组织有条件的脱贫群众力所能及参与疫情防控,并按规定发放报酬。

(三)开展新居送福上门。乡村要排查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及时申请危房改造项目。2022年实施重建的危房改造对象,要实现“三确保”:确保工程质量过硬、确保资金及时打卡发放、确保群众春节前搬进新居,尽早实现通电通水。要结合春节前慰问活动,向群众赠送春联、福印等过节物品,让群众在新家过新年,感受党和政府关怀。

(四)开展助学送教上门。县教育局要针对脱贫家庭中的适龄儿童和在校学生开展评估,对存在入学困难和辍学风险的,及时纳入学生资助范围,坚决防止因贫辍学。鼓励教师利用寒假开展家访,深入了解脱贫家庭在校学生思想和学习情况,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和学习辅导,向脱贫家庭学生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将做好脱贫群众安全过冬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聚焦不同脱贫群众诉求和痛点,全面排查、精心组织,重点关注、不漏一户,做到影响脱贫群众安全过冬的隐患全面收集、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各项政策落实迅速到位。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乡镇、开发区要主动担责,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联系,争取支持,打好配合,从整体上进行安排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将脱贫群众安全过冬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工作推进中,加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浓厚氛围。要在落实帮扶措施中,教育引导脱贫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排查,落实相关要求。对底数不清、措施不实、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导致脱贫群众安全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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