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法姬娜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霍邱县森林湖畔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收悉,根据2020年9月9日霍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十次主任会会议精神,经核对规划设计方案指标,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霍邱县森林湖畔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的总体平面布局;
二、规划用地面积150666m2,总建筑面积382252.3m2;
三、地块内给排水、电力、电讯、燃气等市政管线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宣传的总平面图、效果图必须依据经批准的设计方案,不得宣传与周边现状不符的方案,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负;
五、日照不满足大寒日3个小时的住宅(户型由东向西:30#102室、103室,32#101室、102室,41#201室共5户),必须在销售时明确告知业主(具体详见日照分析报告书);
六、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附:霍邱县森林湖畔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总平蓝图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