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乡村振兴局:
经11月11日县政府财政项目涉农等资金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从“2021-2022 年高标准农田续建”项目退回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退回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42.05万元用于我县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为保证项目质量和资金拨付进度,发挥退回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公示公开工作
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乡镇、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补助标准和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乡镇和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乡镇和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被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乡村振兴局要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的责任主体作用,确保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各乡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退回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按照上级要求,与有关部门做好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积极宣传,提高受益对象对“雨露计划”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
项目资金批复下达后,项目实施乡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 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资金拨付使用
项目实施乡镇、项目所在村要配合主管部门及早做好项 目申报工作,并确保项目申报数据的准确性,项目申报资料 的完整性。县乡村振兴局要按照各级有关衔接资金的管理规 定,做好项目资金审核、发放监督工作,同时配合财政等部
门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县乡村振兴局作为退回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 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财农(〔2022〕531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霍邱县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追加资金安排计划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