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乡振组〔2022〕5号
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县直有关部门:
《霍邱县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一专一牌”模式实施方案》已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8日
霍邱县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
后续管理“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
一专一牌”模式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以下简称经营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帮扶特性不够明显、权利职责不够明晰、监测预警不够及时、资产处置不够规范等现象,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项目资产管理的相关意见、办法和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扶贫及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实行“三色预警、三单管理、三化目标、一专一牌”管理模式,确保经营性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村振兴提供保障。
一、“三色预警”明现状
(一)实施清查核查。各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全面负责经营性项目资产的清查核查工作,通过账内账外、实物盘点、账务核实等方式,聚焦资产来源、数量、受益对象、使用状况、收益情况、使用权人和收益权人等关键要素,按季度开展清查核查。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并完善经营性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不断强化对扶贫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实施和运营过程的管控。
(二)实行监测预警。县、乡建立扶贫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跟踪监测和机制,从“运营合宜”“收益合理”“分配合规”
三类指标方面,对资产运营状况进行分析评价,按“红、黄、绿”三色风险预警进行亮灯预警。当以上三项指标均正常时,亮“绿灯”;当三项指标中存在1个非正常状态时,亮“黄灯”;当三项指标中存在2个以上非正常状态时或经营性项目资产3个月以上亮“黄灯”时,亮“红灯”。
(三)实现销号管理。对于亮“黄”“红”灯的经营性项目资产,产权所有人根据经营性项目资产管理台账预警提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查项目资产运营相关情况,研判风险点,提出处理建议。乡镇(开发区)根据产权所有人上报的处理建议,审核可行性,在处理办法落实到位后,及时申请销号。县直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销号运行情况进行核查。
二、“三单管理”定职责
(一)落细责任清单。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全县经营性项目资产的使用、经营、处置、收益分配、监测预警等方面进行指导与监管;乡镇(开发区)乡村振兴工作站负责辖区内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村级负责本村经营性项目的日常运维、收益分配、资产问题处理等。
(二)落实任务清单。县乡村振兴局要牵头直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对亮“红灯”和长期“黄灯”的重点资产项目实行挂牌督战、点对点指导。各乡镇(开发区)、村要经常性对辖区内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置资产运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级解决不掉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落地考核清单。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将经营性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对于经营性项目资产长期运行不正常的乡镇(开发区),在年终考核时加倍扣分,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资产流失或长期没有发生效益的,将提请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问责。
三、“三化目标”保运营
(一)聚能收益最大化。各乡镇(开发区)要通过利益联结方式,进一步发挥经营性项目资产带动农户增收,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作用。对于合同即将到期的资产,要通过市场化手段,招募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信誉好的经营主体入驻。对于在合同期限内,但履约不到位、无故拖欠收益、损毁改变经营性项目资产的经营主体,要通过合法手段要求其限期整改、补齐收益,对拒不履行的要按合同规定解除关系,确保经营性项目资产保值增值。
(二)聚力分配合理化。收益分配使用必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并进行公开。收益分配可用于对低收入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差异化分配、可用于开发公益岗位解决弱劳力、半劳力群体就地就近就业直接增收、可用于发展村内小型级公益事业、可用于发展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坚决避免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
(三)聚焦处置规范化。对需要处置的经营性项目资产,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前置审核,乡镇可会同属地纪委监委、审计检查等部门查明处置缘由,拟定处置计划,开展资产评估,报经县委农业农村领导小组或行业主管部门,规范开展资产处置。对经营性项目资产在运营过程中因意外原因损毁的,若能够修复或改造的,应根据项目资产损毁原因划清责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使用功能;若无法修复或改造的,应按程序进行规范处置。因人为因素造成经营性项目资产损毁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一专一牌”强保障
(一)明确结对专员。由经营性项目资产所在乡镇(开发区)安排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专员与经营性资产进行结对,每双月需实地查看资产运营情况,帮助产权使用人强化管护运营、解决突出问题、化解运营风险。对亮“黄”“红”灯的经营性项目资产,要与产权所有人、使用权人共同落实销号管理。每名专员最多同时结对5个经营性项目资产。
(二)明示标识内容。每个经营性项目资产都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经营性项目资产永久性标识牌,通过永久性标识牌及时向群众公示公告资产运营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不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确保经营性项目资产在阳光下运行。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项目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履行好职责;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加强督导,及时掌握和发现模式推行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模式运行。
附件:1.经营性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2.经营性资产永久性标识牌(示例)
附件1
经营性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序号 |
资产名称 |
产权单位(所有权人) |
收益权人 |
资产构建时间 |
预计使用时间(≥年) |
资产原始值 |
运营合宜 |
收益合理 |
分配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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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净值(现/万元) |
数量 |
合同到期时间(月) |
闲置时间(月) |
经营性资产专员 |
合同约定收益(年/万元) |
资产实际收益(年/万元) |
资产运营单位(使用权人) |
收益分配主要使用方向 |
是否用于负面清单 |
程序履行是否规范 |
剩余未分配收益(万元) |
距上一次收益分配时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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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数量 |
资产运营方式 |
运营单位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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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
单位 |
值 |
单位 |
姓名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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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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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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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经营性资产永久性标识牌(示例)
项目名称∶20XX年XX项目。
项目地点∶ XX县XX镇XX村。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完成的主要工程内容。
资金投入∶项目资金来源、金额等。
资金绩效及联农带农机制∶当地群众受益情况等内容。
项目主管单位∶XX;产权单位∶XX;项目后续管护单位∶XX;经营性资产专员:XX(姓名+所在单位)。
资产净值:XX;数量:XX;建设使用时间:XX;
资产运营方式:XX;运营单位的名称:XX;资产收益(万元):XX;合同到期时间:。
收益权人:XX;
监督电话∶12317;二维码:XX;
公示栏:公示具体分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