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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数管局(政务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0: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政办202134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3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加强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是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办法》的印发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应用,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办法》的印发实施是规范我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是解决政务数据归集困难、共享率低、应用效能不高等问题的有效举措,对于加快建设全省江淮大数据平台构架体系、数字化发展,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使命感、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推动《办法》各项要求尽快落地见效。

二、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工作机制

1.统用数据平台。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县依托六安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开展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应用、安全管理工作。

2.编制数据目录。县级政务数据实行全县统一管理,基础数据资源目录由对应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由多部门共建形成的主题数据资源目录由牵头部门负责编制并维护。

3.加快数据汇聚。各部门要承担本部门数据资源工作统筹协调、数据归集共享、信息化系统整合对接等工作。遵循“共享为常态、不共享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务数据资源目录要求及时向六安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归集、更新共享的数据资源,原则上优先采用系统对接、前置机共享等方式,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存储,提升数据共享效率。

4.推进数据共享。各政务部门遵循“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原则,按照数据使用部门提需求、数据提供部门作响应、县数管局统筹管理的共享工作机制,依据职责通过六安市政务云数据支撑平台申请共享数据,数据提供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数据。

5.严格源头管控。各部门要抓紧推进本部门信息化系统(非涉密)统筹整合,同步向县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霍政办〔20195号)规定实施。

6.深化数据应用。各政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紧缺需求社会数据资源目录,引导行业、企业依法加强数据归集和开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化、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云签、电子材料、电子印章在区域一体化政务服务场景中的应用,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社保、卫生健康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要不断整合本部门信息化建设成果,满足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不同的使用需求。

三、加强领导,加快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把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安排,分管负责人要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要集中力量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推动全体公务人员全面了解《办法》,有效落实《办法》。要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并加强培训指导,致力打造一支适应数字化建设快速发展的工作队伍。要将贯彻落实《办法》有关情况及工作成效列为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力促工作快速推进。县数管局每年至少要开展1次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工作专项检查,对各政务部门共享数据的数量、质量、更新时效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定期出具监测报告,督促存在问题的乡镇(开发区)和部门快速整改。要及时修订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办法》不相适应的条款,消除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制度障碍。要认真研究解决《办法》施行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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