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应急管理 > 应对情况

购买保健食品预防上当受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9-05-08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保健食品一般需要较长时间服用才能对身体起到保健作用,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如需治疗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以致延误治疗时间,加重病情。有关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和各种疾病的所谓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于违法广告,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保健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有关非法宣传行为。

第二,选择保健食品,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免疫力低下、失眠、单纯性肥胖者,可以选择相应的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减肥类保健食品。消费者应当充分了解自身的情况,合理选择,切忌在选购时轻信广告、盲目跟风。同时,消费者应当按照标签说明书载明的使用方法,科学使用保健食品。

第三,购买保健食品,须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目前市场上存在原卫生部(199611月至20037月)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10月之后)批准的保健食品产品。原卫生部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年代号)+顺序号”或“卫食健进字+(年代号)+顺序号”,下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下面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字样。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务必谨慎,可以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samr.saic.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