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关于霍邱县老淮河等15条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霍水工〔2021〕4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霍邱县水利局报送的关于霍邱县老淮河等15条水普以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二、沿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跨河、临河、穿河等项目以及其他涉河湖有关活动的,要严格按照河湖管理有关规定,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