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住建局(人防办) 发布时间:2022-03-01 09: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住建202228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

方案》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施工、监理企业,相关建设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亡人事故频发多发态势。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雷霆”专项行动,并制定了《2022年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228

 

 

2022年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

“雷霆”专项行动方案

 

2021年全住建领域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起亡9人,为进一步深刻吸取这些身边的事故教训,强化“居安思危”“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全面压实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采取断然措施,集中排查,重点攻坚,铁腕整治,严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汲取身边的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加强安全风险防控,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尽最大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一无两降”目标(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以明任组长,余勇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法制股建管股建设股质安股和质安主要负责人。

三、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依法应纳入施工安全监管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其参建的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

(二)重点任务: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理企业切实履行施工现场监理职责,监督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履职监督,提高作业人员施工规范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履责,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

1.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肢解工程、违规指定分包单位;要及时拨付各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得随意压缩合同工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降低施工现场安全标准。

2.落实施工总承包安全管理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建筑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保证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足额投入使用,确保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到位;要不断增强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防事故意识,加强对项目经理、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项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检查;强化对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分包单位和施工班组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分包施工区域内的各项安全措施。

3.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监督责任。监理单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进场人员资格审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等严格把关。参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高处作业和危大工程进行重点巡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规范、施工“三违”行为等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项目属地主管部门报告。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要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住建函〔2021〕198号)要求,抓实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暗挖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加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1.“开(复)工第一课”。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严格履行项目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开(复)工第一课”作为开复工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要亲自动员组织、亲自部署落实。第一课重点内容是讲清防高坠、防坍塌事故警示案例、本项目风险源辨识管控、相应工种作业安全要点及操作规程、我复工复产相关要求文件等。时间均不少于1小时,保存相关视频图片影像资料,相关记录作为节后开(复)工支撑材料报至监督机构备案,作为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

2.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专用梯道、垂直作业面上下层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严禁沿坑边违章堆载、机械作业,特别是严禁使用挖掘机在基坑边进行吊运安装等作业。

3.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架体材料(高支模区域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扣件式钢管)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架体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的现场监测、架体拆除等工序按方案、规范执行情况,不得违反强制性条文。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设备进场验收、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机械类管理人员配备、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加节、检验检测过程的旁站监理;司机上下应有专用通道,必须佩戴安全绳或防坠器;设备安全运行,不得超载超限。

5.突出高坠事故安全管理。抓好预防高坠事故“七查七不准”措施的落实,重点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是否佩戴,“三宝”是否落实到位,对“四口五临边”要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巡回检查,提倡项目采用安全语音提示器、红外线人体感应语音播报器等现代化提醒设备,提高防范意识;高空作业使用的防坠落设施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立体交叉作业时安全防护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要求,作业过程中,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进行动态实时检测。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人员进入施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符合低压规定。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严禁明火,必须防爆和防静电。

7.其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临时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缆敷设、电气元件的正确选型,外电线路的防护;临电验收、检查记录等用电档案的建立。严格动火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办公区、生活区配备消防设施、消防沙池、灭火器配备齐全有效,易燃易爆品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三是落实排查整治。督促施工企业重点以防高坠、基坑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等易发事故的重点区域,不间断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整治“三清单”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达到即查、即报,即改、即验全流程管理。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或在岗不履职等情况,要立即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经济处罚等方式,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严格事故企业公开曝光批评和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对事故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资质资格、安全许可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高压态势。

五是强化行业监管。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的实施,督促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队伍建设,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安全信用管理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310日前。各在建项目要按照本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全面动员部署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11日—2022年11月30日)。在建项目要结合本项目实际,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按照专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1.追责到位。县局2021年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不含私人装修和农民自建房)依法追责到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明确要求住建部门处罚的,从严从快处罚到位,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暂扣、停业、降级、吊销有关证照等处罚。

2.从严监管。对依法应纳入住建部门监管的项目,必须依法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提前介入手续的,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顶格实施经济处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对照整治重点任务内容,对每个项目不间断地进行拉网式、穿透式工作检查,逐一对标对表,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清单交办”、督促整改,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坚决纠正“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问题。

3.即行问责。从即日起,凡在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亡人事故的,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报告有关信息,县局将第一时间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完成事故企业(注册地在本市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分包企业)、项目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复核要有明确的结论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准复工、依法从严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责。

4.警示约谈。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对参建企业进行警示约谈;要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各项目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点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提出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对“雷霆”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实效进行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在建项目要充分认识此次“雷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列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要求,细化整治措施,层层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部门、各在建项目要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将安全生产“雷霆”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以及安全监督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专项行动抓出成效。

(三)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县局将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每季度至少对重点地区明查暗访1次,对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不力项目进行通报、约谈。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项目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多渠道宣传报道“雷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好的做法,曝光负面典型案例,做到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228日印发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