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 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2年11月22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S310霍邱至众兴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三标段)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S310霍邱至众兴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第三标段)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岔路镇岔路村境内,用地批复面积0.2615公顷,现状地类为耕地。使用期限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建设单位: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合肥金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通过表土剥覆、土地平整、临时实施清理、生物化学和配套等工程,复垦为耕地0.2615公顷,复垦率100%。
安徽华治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巢湖分公司编制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经评定该地块耕地质量等别未降低,与周边等别一致。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 阳
联系电话:0564-2778508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