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根据《六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规范办园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2024年11月13日至20日,由县教育局监管股牵头,组织县教育局教育股、人事股、督导室、行政审批股等有关股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集中整治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访师生等形式进行督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查组要求属地中心学校指导督促幼儿园按要求进行整改。
通过督查发现,各民办幼儿园均按审批的层次、类别、范围办学,规范发布招生简章、广告;幼儿园按照县教育局统一制作的模板进行收费公示,收费项目明确,收费公示规范;聘用教职工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合同,教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未发现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能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安全有专人负责,园内无重大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问题的幼儿园,督查组现场均指出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在两周内整改到位。同时,为进一步压实各中心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县教育局给全县29所乡镇中心学校分别印发了《关于对霍邱县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查情况的通报》,责令属地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加强监管,督促相关幼儿园对存在问题及时逐项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