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2022年10月治安管理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11-01 10:5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姓名 处罚的事实 理由 决定 依据 执行情况 文号
1 李某某 2022年9月9日23时许,李某某在霍邱县经济开发区霍邱一院西院区酒后闹事,并采取辱骂的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阻碍执行职务 行政拘留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已执行 霍公(治二)行罚决字〔2022〕2164号
2 付某 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行政拘留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已执行 霍公(周)行罚决字〔2022〕2159号
3 程某某 2022年10月2日至2022年10月5日,在霍邱县乌龙镇乌龙街道,程某某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 行政拘留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已执行 霍公(乌)行罚决字〔2022〕2158号
4 孙某 2022年8月25日,孙某通过发抖音视频的方式辱骂交通人民警察,严重干扰交通人民警察正常工作秩序。 寻衅滋事 行政拘留三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 已执行 霍公(治二)行罚决字〔2022〕2133号
5 刘某某 2022年10月3日19时10分许,霍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民警依法对马店街道某酒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酒店法人兼经营负责人刘某某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罚款伍佰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已执行 霍公(马)行罚决字〔2022〕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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