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绿化办:
你办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准公布我县新认定三级古树的报告》(霍绿办〔2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布新认定三级古树20株,对认定的三级古树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我县新认定三级古树名录。
二、对认定后的我县所有的三级古树,以“霍邱县人民政府”名义统一设立保护公示牌,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保护栏、避雷装置等相应的保护设施。
三、将新增古树保护工作列入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古树保护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广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意义,增强广大市民护绿爱绿意识,切实做好我县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022年7月13日
霍政秘〔2022〕64号 霍邱县新增三级古树认定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