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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霍邱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6 14:1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21〕2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02号)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1.乡镇单位(31个)

周集镇、开发区、宋店镇、潘集镇、花园镇、彭塔镇、岔路镇、石店镇、高塘镇、邵岗乡、冯井镇、冯瓴镇、白莲乡、长集镇、城关镇、乌龙镇、曹庙镇、范桥镇、城西湖乡、临淮岗镇、河口镇、马店镇、新店镇、王截流乡、龙潭镇、临水镇、众心集镇、孟集镇、三流乡、夏店镇、扈胡镇

2.县直单位(48个)

自然资源局、经信局、城管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数管局、发改委、应急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旅体育局、教育局、司法局、医保局、人社局、交通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水利局、财政局、公安局、统计局、税务局、气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商务局、粮食物资储备中心、畜牧业发展中心、文旅体发展中心、残联、投资创业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路管理中心、城乡规划中心、林业发展中心、机关事务中心、重点处、供销社、农机发展中心、水产发展中心、砂石管理站、轻纺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物资服务中心、工投公司

二、考评内容

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

三、考评环节与权重

(一)乡镇(开发区)考评环节与权重分配。乡镇测评按照季度性线上监测分数占90%(其中一、二、三季度各占20%,第四季度占40%),一、二、三季度现场检查分数占8%,积极申报示范点分数占0.5%和评上示范点分数占1.5%,四个方面成绩相加计算总分。

(二)县直单位考评环节与权重分配。党群口不纳入考评。列入监测考核的县直单位,季度性线上监测分数占90%(其中一、二、三季度各占20%,第四季度占40%),涉及两化工作的县直部门评分占比5%(不在此序列不加分),按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评分占比5%(未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不加分),三个方面成绩相加计算总分。

(三)创新加分与日常扣分。加分:根据省、市、县级工作部署及年度要点适时开展创新活动,在示范点创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方面依照加分规则给予相应加分,累计计入年度综合成绩。扣分:根据县政府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部署,在日常信息维护(个人隐私保护、错敏词)等方面依照扣分规则给予相应扣分,累计计入年度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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