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04 签发人:吴新年
霍邱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沣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邢晋辉代表:
您在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沣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集中拆除非法圈圩”的建议。2019年我局与城关镇联合对沣河城关段非法圈圩进行了全面摸排,共摸排非法圈圩15个,2020年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15个非法圈圩拆圩土方量进行了测量,目前,非法圈圩已拆除2个。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城关镇的协调沟通,适时开展联合行动,全面拆除沣河城关段非法圈圩。
关于“实施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议。我局编制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中,已将沿岗河(包括沣河城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列入,主要实施清淤、垃圾处理、生态护岸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A
联系人:张杰
2021年9月30日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