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起草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1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9〕76号)。
三、起草过程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51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1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主要内容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加强健康产业监管。
六、创新举措
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
七、保障措施
落实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权威有效的督察机制,完善实施细则,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