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闻庆东解读《霍邱县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方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4-16 09: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闻庆东:近日,我县出台了《霍邱县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方案》,现将有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邱发〔2021〕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放大导向作用,确保 2021年度产业奖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起草了《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撑,是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补齐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的农业发展短板,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

四、主要任务

(一)农业产业化

1. 全县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幅超 10%,奖励 40 万元用于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经费,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农业农村局另行 制定。

2. 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50 万元和 10 万元的奖励;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现代农(林)业产业化联合体或现代农林业示范 区的,分别给予 30 万元、15 万元和 5 万元的奖励。

3. 新评为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林) 场,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2 万元的奖励。

4. 对当年新认定为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每个产品分别给予 4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奖励。

5. 对获得农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SC 认证)的,奖补 2 万元。

6. 对当年获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产品,每个主要经营单位奖补0.5 万元。

7. 新获得国家农产品(含农林)地理标志登记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组织或机构,给予 15 万元的奖励。

8. 对当年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给予 60 万元奖励。

9. 市级(含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当年在省会城市和省辖城市注册开设霍邱知名商标产品专卖店,门面面积 20 ㎡以上且正常营业的,分别给予 8 万元和 4 万元的扶持奖补。

10.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当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 亿元、2 亿元、3 亿元、4 亿元、5 亿元分别给予 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25 万元奖补(县级财政不重复享受)。

11.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含稻渔综合种养类),奖补 30 万元。省级水产良种场,奖补 30 万元。

(二)农产品展示展销

12. 经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当年在市内、省内市外、省外 参加涉农产品展示展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 场,每次分别奖励0.5 万元、1 万元、2 万元。

(三)农林特色产业

13. 配套供肥蔬菜基地项目建设奖补资金总额 100 万元,新建达标连栋温室大棚奖补资金总额 100 万元。方案另行制定。

14. 对当年集中连片成功种植构树 5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1000元。

15. 对当年集中连片成功种植杞柳和艾草等中药材 50 亩以上的,每亩奖补600元。

(四)畜牧水产特色产业

16. 支持遗传保护场发展。对获得国家、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50 万元。对被评为安徽省龙虾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市级水产良种场、市级小龙虾苗种繁育基 地奖补 2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

17. 对麻黄鸡禽蛋企业当年新购全自动智能化清洗消毒打包 设备的,按设备总额的20%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

18. 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全天候交易大棚、地面硬化 1000 ㎡以上、有水源、有三相电、高低温冷库、尾水处理设备或设施),每个奖补 10 万元。

(五)农村乡风文明

19. 鼓励支持建设 40 个村生态美超市,每个奖补1万元。

(六)社会化托管服务

20. 育秧钢架大棚(含卷膜器、喷灌设备)。

21. 生产操作车间。

22. 播种流水线。

23. 育秧硬盘。

(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24.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 分别奖补30 万、20 万元。

25. 对当年获得国家及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分别给 予 5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奖补。

(八)农业金融支持

26. 贷款贴息。①对农(林)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当年贷款用于农林业产业化经营部分利息给予 50%一年贴息,每户企业不超过 15 万元。②对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级以上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当年贷款用于农林业产业化经营部分利息给予50%一年贴息,每户不超过 5 万元。③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且当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 1-2 亿元、2-5 亿元、5-10 亿元的,对当年贷款用于生产经营的给予利息 50%贴息,每户不超过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不得重复享受)。

27. 保费补贴。对棚内从事设施果蔬、苗木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作物给予 80%的保费补贴。

五、创新举措

支持遗传保护场发展。对获得国家、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50 万元。对被评为安徽省龙虾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市级水产良种场、市级小龙虾苗种繁育基 地奖补 2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对麻黄鸡禽蛋企业当年新购全自动智能化清洗消毒打包 设备的,按设备总额的 20%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全天候交易大棚、地面硬化 1000 ㎡以上、有水源、有三相电、高低温冷库、尾水处理设备或设施),每个奖补 10 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实施主体职责。实施主体(或申报单位)对项目建设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 追回资金,五年内取消申报各级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主管单位和人员职责。对验收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下一步工作思考

1、加强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和个人申报奖补。

2、认真做好奖补认定、验收、兑现工作,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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