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工资收入证明材料,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月收入按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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