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民政局第四季度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年1月7日

发布嘉宾

发布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三号会议室

主  持  人霍邱县数管局公开股工作人员  张钟书

摘要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社会救助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主业职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统筹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各项工作。

发布会实录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霍邱县民政局新闻发布会。

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政务公开办、县电子政务中心安排,很高兴今天能与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社会救助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主业职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统筹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建立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59元/人.月。目前,我县城镇低保A、B、C类救助标准分别为857元/月、580元/月、480元/月,农村低保A、B、C类救助标准分别为720元/月、485元/月、30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742元/月。2021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8598万元(其中城镇低保发放5150万元、农村低保发放2344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170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58.39元、394.39元,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的保障了基本民生。

强化救助对象动态监管,健全救助对象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遭遇突发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2021年12月,我县城镇低保有8901人、农村低保有49821人、农村特困人员13349人,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309户、4178人,新增农村特困人员442人;因死亡等原因取消城乡低保对象2707户、4656人,取消农村特困人员693人。

二、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救助帮扶水平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与县乡村振兴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霍民社救字﹝2021﹞14号)、《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霍民办字﹝2021﹞21号)等文件,重点围绕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就实现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与县乡村振兴局开展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数据比对工作,并指导乡镇开展排查走访,及时掌握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内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坚决防范返贫致贫,夯实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3004人次,发放各类慰问资金209.5万元。

三、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21﹞8号)精神,2021年我县开始推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优化审核确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开发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让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抓好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急难情形三类群体的救助。各乡镇均设立“一门受理”服务窗口,充分发挥“救急难”及“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困难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全县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民生安全保障网,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县委、 县政府决策部署,建立目标评价机制,对乡镇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评估。发挥大数据优势,开发低收入家庭信息平台,健全农村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