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发布嘉宾
发布地点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三号会议室
主 持 人霍邱县数管局公开股工作人员 张钟书
摘要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主业职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兜底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临时救助各项工作,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欢迎大家出席霍邱县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工作新闻发布会。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为大家解读县委县政府实施的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有关政策和实施情况,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关心支持我县社保兜底脱贫工作。
今年以来,县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主业职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兜底保障基本民生,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统筹推进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临时救助各项工作,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12月底,我县有农村低保34000户、492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7207人);农村特困人员13352户、1359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541人);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有1075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24154人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有19801人次。
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0873.11万元,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1084.5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1602.72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920.73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321.8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6.3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2789.03万元,救助657598人次。
二、主要做法
在政策制定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霍邱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霍邱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霍邱县聚焦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相关救助政策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救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
在经费保障上,根据上级下达我县的社会救助资金,县财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预算资金,并予以足额保障。及时调整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在机制运行上,我县建立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效救助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各乡镇均设立“一门受理”服务窗口,完善“救急难”及“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困难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全县困难群众编织了一张民生安全保障网,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保障重点上,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列为三类重点保障群体,全面摸排三类人群中重残、重病困难群众,准确把握标准,严格救助程序,实现应保尽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和汛期,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纳入农村低保或办理临时救助。
三、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要求
建立了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从2014年开始,农村低保标准由1440元/年提高到目前的7560元/年,确保低保标准线全面达到或超过扶贫标准线。按照农村低保工作要求,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对象34000户、49236人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37207人。农村低保覆盖面为3.69%。
落实农村低保提标要求。2020年我县低保标准城乡统筹,低保标准为63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为354元/月,超过了我县低保标准的55%,较上年259元/月的补助水平增长了36.7%,增强了兜底保障能力,有力的保障了基本民生。
定期与县扶贫开发局开展信息比对,重点掌握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的兜底保障政策。配合县扶贫开发局定期开展排查、走访,及时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先行救助,对符合其他救助条件及时开展救助。
(二)健全农村阳光低保制度,着力社保兜底
切实强化阳光低保动态监管,坚持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健全低保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按照低保操作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家庭成员中患有癌症、尿毒症等重病患者、重残对象及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2020年3月我们先后下发《关于报送未脱贫(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保兜底保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做好农村低保动态调整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按户统计未脱贫(含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所享受的兜底保障政策,并逐户建立台账,经调查、核实,3月份全县按照简化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34人纳入农村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救助资金已在4月份打卡发放到位,做到了应保尽保。全年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619户、3730人,因死亡等原因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187户、3449人。
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工作部署,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众开展排查,并登记造册,对贫困户、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等特困群众建立走访联系、包保制度,压实包保责任,及时掌握每一位特困难群众的动向,简化审批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困难群众及时实施救助。对因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政策保障范围,7月份审批城乡对象266户、307人,特困人员175人。疫情防控期间和汛期及时拨付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17.4万元,对罹患新冠肺炎的2户低保家庭分别发放了3000元的临时救助资金。
(三)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专项整治
先后印发《2020年霍邱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霍邱县聚焦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相关问题整治,查处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开展乡镇自查与县级督查相结合、审计数据比对与社保数据比对相结合、查找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相结合和制定整改措施与建立规章制度相结合做好兜底保障救助资金问题整治。
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实行网上和末端长期公示相结合。在县政务上将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开,各村在低保公示栏上将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保共享全面小康
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全年累计新增农村特困人员998人、取消707人。积极开展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对全县45所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护理型床位1961张,建设室内卫生间、医疗室等功能用房,配备护理床等医疗设备;制定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计划,确保集中养护机构运转正常。
为强化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的住养需求,对全县42所农村敬老院的消防设施全部进行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已有20所农村敬老院消防工程通过验收,其余22所已通过第二轮复验。
定期开展困境儿童走访,及时调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水平。
(五)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防止困难群众致贫返贫
积极开展救急难工作,发挥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作用,开展经常性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重病、重残人员、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及时核实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积极落实各项救助措施。2020年继续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救急解难。
(六)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做好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做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动态管理、数据完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系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督促调度会议精神,做好信息比对工作,重点是核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所享受的兜底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织密兜牢民生兜底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