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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总工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21:14来源:县总工会 供稿:县总工会 浏览量: 字体:【  

霍邱县各小微企业:

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及操作指南,现就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返还的范围

此次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是指通过税务部门代收的方式将工会经费按比例上解到所属地方总工会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二、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企业可通过小微企业链接http://xwqy.gsxt.gov.cn/或中小企业类型小程序预先自测是否为小微企业(扫描如下二维码进入自测网页)。



    三、支持政策实施时限

我县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实施时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所属时间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因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前期已经进行税务数据检索返还,所以此次申报返还的具体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全额返还操作流程

(一)小微企业申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地各小微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向霍邱县总工会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按照上级要求,小微企业申请返还工会经费,应向县工会报送以下材料:

1.霍邱县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4.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5.上解工会经费的完税证明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四)返还方式

1.先申报后返还。小微企业申报,经县总工会审核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返还,每季度返还一次。

2.对于建立工会组织并开设工会账户的小微企业,返还至基层工会账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小微企业,待成立工会组织并建立工会账户后再进行返还。

五、注意事项

1.此次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在霍邱县政府网和霍邱总工会公众号宣传通告,请予以关注了解。

2.此次工会经费返还,由各小微企业自主申报,如无主动申报或延期未申报,视为企业放弃享受此政策。

3.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如需咨询了解,请及时与霍邱县总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部联系,电话:0564-2717990。

    附件1: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doc
    附件2:霍邱县总工会小微企业申报表.doc

霍邱县总工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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