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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机一厂南宿舍区棚户区及原一中宿舍区部分住户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等调查、复核、认定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0-07-06 11:26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供稿:吕惟 浏览量: 字体:【  

为依法推进农机一厂南宿舍区棚户区及原一中宿舍区部分住户改造,改善人居环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相关部门对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了调查、复核、认定,现将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及县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2日),并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被征收人如对本次调查、复核、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征收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注明错、漏项目及数量等,同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本次公示为最终公示,在公示期内被征收人未提供书面复核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的,或虽提供但未被相关部门认定的,以本次公示的调查、复核、认定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联系地址:房屋征收补偿现场办公室(怡禾万安苑南侧)

电  话:19956464590

邮 箱:hqzhengshouban@163.com

附件:原农机一厂南宿舍区棚户区及原一中宿舍区部分住户三榜公示 AC组.rar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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