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2020年4月10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一项内容,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征集人)拟对霍邱县G105国道沿线乡镇主要路口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设计编制单位进行征集。
一、项目背景情况
1.项目名称:霍邱县G105国道沿线乡镇主要路口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项目;
2.项目费用:395万元;
3.业主单位: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4.建设地点:霍邱县境内;
5.项目概况
5.1 交通信号控制路口:
(1)曹庙至吴阳路口;(2)马店开发街路口;(3)冯井腰屋路口;(4)冯井返乡创业园路口;(5)周集潘薛路口(刘塘坊矿路口);(6)周集镇政府路口;(7)经开区长山路与沿山路交口;(8)经开区长山路与工业大道交口。
5.2 以上8处路口的后台设计(存储容量计算及数据对接等)。
5.3 本次建设方案按最新国标和公安部等建设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设计。满足高起步、高标准、高科技进行设计。
6.项目工期:中选后编制期15日历天。
二、项目内容
本次项目内容是霍邱县境内G105线与各乡镇街道交接的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编制设计方案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搜集有关基础资料、组织详勘。进行技术方案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预算清单,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的评审工作,以及相关施工阶段后续配合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三、服务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专业设计方案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办法和深度的规定;
2.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完成该项目的评估评审工作;
3.在项目实施中,项目如果根据需要进行变更、增补,不再另行收费。
四、资格要求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或公路)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服务金额按相关收费标准及结合市场调节价计算;
2.征集人设定本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价最高上限: 5万元;
3.所有相关税费、保险费用均含入报价中;
4.请报价人务必于2020年 7月 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后由委托人送至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不接受邮递)。交管大队在收到报价书后确定设计中选人,中选人接到中选通知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
六、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人必须密封提供报价文件壹套,报价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报价函(加盖公章);
2.企业相关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须持有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简介及相关业绩;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5.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的声明原件;
6.委托书。
七、评审办法及中标方式
7.1 入围审查:
(1). 报名结束后,由征集单位组织对应征单位和其拟派设计人员的资质资格、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评议、比选,从中择优选取3家单位入围(当有获得入围资格的应征申请单位放弃应征时择优替补),对未入选的应征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2). 征集单位将发放《中选通知书》通知中选单位。如收到《中选通知书》的应征单位,未按要求响应的,则视作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征集单位将在入围单位中择优替补。
7.2 中选方式:
由征集单位综合考量决策,从3家入围单位中确定1家中选单位。
八、现场踏勘及其他
报价人中选后应根据项目需求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征集人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内容的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报价人在现场踏勘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均与征集人无关,报价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了解基本建设方案。
九、合同价格
以中选人的报价作为合同价。
十、合同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支付方式
乙方交付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最终文本六份,经交管大队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采用,待项目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从项目预留服务费中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条款
1.报价人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逾期交工,则应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百分之一每天的违约金。因征集人原因引起的延期交工不属于报价人违约。逾期交工10天以上的,征集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报价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或相关咨询服务未实施的,征集人有权利拒绝接收或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霍邱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地 址:霍邱县蓼城路372号
邮 编:237400
联 系 人:徐阳 (15905644866)
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