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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境外返(来)霍邱人员申报登记隔离观察的通告

(第11号)

日期:2020-03-23 09:26来源: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供稿:吕惟 浏览量: 字体:【  

    当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疫情通过人员跨境流动传播的风险不断加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成为当前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进一步加强境外返(来)霍邱人员登记管理,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返(来)霍邱人员必须提前申报。近期计划进入霍邱的入境人员,本人、亲友或者接待单位应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的乡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其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联系电话、国外旅居史、入境时间和地点、来霍邱通行方式、健康状况和下步去向等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对入境人员摸排工作。各乡镇要发挥社区防控体系作用,推动乡镇、村(社区)做好群防群控,切实加强对境外返(来)霍邱人员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确保做到一个不漏。
    三、对所有境外返(来)霍邱人员无差别执行防控措施。所有境外返(来)霍邱人员,一律由县指挥部安排专用车辆从省内机场、火车站,或安徽省驻省外机场工作专班指定地点,直接接送至辖区集中隔离观察点,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入境返(来)霍邱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住宿和餐饮等费用自理,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加强入境(来)霍邱人员管理服务的通知》(霍疫指办〔2020〕328号)文件执行。
    四、对未主动登记、隐瞒不报或拒不接受集中隔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入境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工作责任。
    五、广大人民群众发现境外返(来)霍邱人员未按本通告要求落实申报登记、集中隔离观察的入境人员,要积极向所在地乡镇指挥部、当地派出所、村(社区)或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奖励办法依据《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第9号)执行。
    特此通告。


霍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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