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霍邱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霍政务公开办〔2024〕1号)文件要求,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教育局4楼;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802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中心主要围绕国土绿化造林、森林资源管理等重点开展工作,完成人工造林5391.7亩,完成省级封山育林5156.3亩,完成森林抚育经营面积21467.6亩,完成申报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运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对林业重点领域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公开县级林长巡林信息12条,其他林长制工作相关信息15条,生态建设工作信息20条。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我中心在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后,及时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通过积累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经验做法,不断对单位依申请公开制度进行优化完善,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及清理工作。我们按照规范性文件格式要求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正,对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和源头认定制度。我中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公文制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坚持“谁制定、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三是经常性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常态化核查,对更新不及时、错别字、错链接等常见问题及时纠正,对涉及个人隐私、错敏词、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县政务公开目录要求明确公开事项,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对我单位网站平台专栏进行梳理,及时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结合政务公开通报指出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门户网站信息准确、表述规范、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评中,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加强专人业务工作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处理效率和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信息公开水平和质量,我们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对我单位公开信息的监督,促进了我单位信息公开整体质量的提升,本年度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信息。我们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我中心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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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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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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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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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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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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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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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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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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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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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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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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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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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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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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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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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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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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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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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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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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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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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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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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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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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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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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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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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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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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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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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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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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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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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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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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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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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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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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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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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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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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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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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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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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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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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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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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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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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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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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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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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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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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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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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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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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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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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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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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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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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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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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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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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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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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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政务公开栏目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同时突出重点进行实质性解读仍需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时效性要求,已对政务公开各个栏目做好及时更新工作。二是通过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采取大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解读,如采取了漫画的形式进行文件解读。
2.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内容不够规范、深度不够。二是单位内部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多,相关股室、单位工作人员缺乏政务公开业务技能。
改进措施:一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典型优秀解读案例,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深度和权威性。二是在单位内部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着重围绕林业重点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公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义务植树、东西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信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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