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19年度霍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霍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教育局联系(地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中段教育培训中心1010室;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8015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结合霍邱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霍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等专栏,将局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在对应栏目。2019年共发布信息2804条。其中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策法规212条(其中部门文件212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3条(其中意见征集11条,意见反馈2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1条;建议提案办理39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18条,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1条);机构领导196条;机构设置11条(其中机构简介3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8条);政策法规217条(其中部门文件212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5条);财政资金37条(其中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3条,财政专项资金27条,部门项目7条);应急管理46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67条;行政权力运行154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结果143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7条,行政执法公示1条,双随机抽查3条,责任清单目录0条);“双随机一公开”6条;网上政务服务链接至“安徽政务服务网”;招标采购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色栏目)989条;新闻发布2条(其中制度安排1条,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实录1条);上级政策解读40条;本级政策解读13条(其中负责人解读1条,其他解读12条);回应关切15条(其中互动回应9条,主动回应6条);监督保障124条(其中工作推进16条,公开制度14条,专项工作8条,监督保障65条,年度专题与整改提升3条,政府信息统计17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运用700条;人事信息65条(其中人事任免2条,公务员招录10条,事业单位招录42条,职称评聘11条);脱贫攻坚8条(其中工作落实7条,工作安排1条);其他消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3件,在规定时限内100%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要求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应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三是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充实编辑队伍,局宣传信息中心配专人,负责编辑审核,各股室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负责股室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在原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完善制度。2019年我局制定实施《霍邱县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霍邱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霍邱县教育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多种制度。
二是部署落实。将政务公开列入局重点工作,责任细化到各股室站,按月总结并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等工作加以推进落实。
三是多渠道监督。教育局分管领导亲自布置任务,并多次对具体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有效开创全县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高位推动良性局面。依托县政府考评机制,围绕县政府公开考评要点,以月度、季度测评整改方式,常态开展测评,有效发挥考核调度作用。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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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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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 |
102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7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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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3件为网络申请件,0件为邮寄纸质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成。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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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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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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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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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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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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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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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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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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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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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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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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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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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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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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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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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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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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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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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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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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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