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倪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2024-01-31 17:12来源:霍邱县范桥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范桥镇倪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为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广泛汇聚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2024131202433日。

二、征集方式:

1.书面信件。霍邱县范桥镇人民政府:

2.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532801123@qq.com

联系电话:19159298111,联系人:范士海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或邮件名称上注明“霍邱县范桥镇倪庙村村庄规划意见建议”字样,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请加盖公章。

2024131

关于编制《霍邱县范桥镇倪庙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的情况说明

一、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倪庙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4.42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

三、规划目标

根据良好的生态资源和农业基础,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特色养殖为亮点,打造种植、养殖、生活相融的悠然田园,引导走规模化、科技化、绿色生态种植的道路的,将倪庙村建设为范桥镇综合养殖业基地。

至规划期末,户籍人口为2770人,人均村庄建设用地为120.50平方米,耕地面积为310.3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96.26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7.8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33.38公顷。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序号

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公顷)

建设时序(年)

1

卫生改厕

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

规划结合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开展户改厕工程,实现户改厕100%覆盖

/

20232025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国土综合整治

对集中连片的耕地实施“五网一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

293.91

20232025

3

旱改水项目

对临近河流水系、低洼地进行旱改水工程

2.52

20232025

4

建设用地复垦

对范嘴组闲置宅基地恢复为耕地

2.65

20232025

5

沿岗河周围环境维护

生态修复

沿岗河水体保护,及周围环境提升

/

20232025

6

村庄内部坑塘景观提升

村庄内部坑塘进行景观生态整治

/

20232025

7

沟渠疏通整治工程

村庄内部河道疏通、生态治理

/

20232025

8

民排河洼地治理

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涉及倪庙村项目

/

20232025

9

农产品仓库

产业发展项目

用于堆放村内收获的农产品

0.88

20232025

10

养殖场

新建养殖场,用于牛养殖

0.23

20232025

11

景观绿化工程

其他项目

村庄道路两旁及村内边角绿地绿化提升

/

20232025

12

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整治

拆除村中破旧、废弃房屋、乱搭乱建。保持整体村庄风貌协调

/

20232025

13

治理脏乱差

房前屋后杂物、陈年垃圾清理

/

20232025

14

预留宅基地

农房项目

全村范围内预留农村宅基地,用于后期村民建房

1.84

20232025


 

倪庙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共计310.35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6.26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共计5.64公顷。主要生长乔木、竹类。禁止非农建设、改变用途。

3.草地

本村草地共计0.32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4.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共计10.0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共计30.57公顷。主要用于农村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44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教育、文化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工业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共计0.19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8.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共计2.73公顷。主要用于区域基础设施水工等设施建设。

9.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共计0.88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0.33公顷。主要用于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建设。

11.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44公顷。主要用于殡葬。

12.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共计1公顷。均为指标留白。待用地性质明确后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3.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共计78.92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