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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7-30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公开的内容
(1)主要职能公开:中心及各职能股室主要职能。
(2)纪律规范公开: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各项纪律规范。
(3)法律法规公开: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行政处罚公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结果、罚没金额以及上缴财政情况。
(5)办事制度公开:办理的具体事项;办理事项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提供的材料;办理事项的程序、承办科室及具体承办人;办理时限;办理过程对承办人的要求;办事结果;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6)重要工作事项公开:涉及到新农合职责范围内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工作。
(7)工作责任目标公开:新农合年度目标;实现目标的措施。
(8)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程序及结果;财务收支、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社会保障、福利、奖金情况。
(9)其他有关内容的公开。
2、公开的形式
(1)需要公开的日常性政务,利用专门公开栏进行公开。
(2)定期召开的机关工作人员会议,进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3)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4)印制专门公开手册进行公开。
3、公开的时间
(1)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应做到长期公开。
(2)临时性工作内容以及群众反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应做到随时公开。
4、公开程序
由各股室按照规定准备应公开的有关资料,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审定并确定公开形式。
5、整理和归档
中心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科室、群众评议情况、股室整改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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