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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1、公开的内容 。

(1)主要职能公开:中心及各职能股室主要职能。

(2)纪律规范公开: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各项纪律规范。

(3)法律法规公开: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行政处罚公开: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处罚结果、罚没金额以及上缴财政情况。

(5)办事制度公开:办理的具体事项;办理事项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应当提供的材料;办理事项的程序、承办科室及具体承办人;办理时限;办理过程对承办人的要求;办事结果;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6)重要工作事项公开:涉及医疗保障职责范围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工作。    

(7)工作责任目标公开:医疗保障年度目标;实现目标的措施。   

 (8)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程序及结果;财务收支、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社会保障、福利、奖金情况。   

 (9)其他有关内容的公开。   

 2、公开的形式 。

(1)需要公开的日常性政务,利用专门公开栏进行公开。   

(2)定期召开的机关工作人员会议,进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   

(3)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4)印制专门宣传手册进行公开。

 3、公开的时间。

  (1)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应做到长期公开。   

(2)临时性工作内容以及群众反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应做到随时公开。     

 4、公开程序   

由各股室按照规定准备应公开的有关资料,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审定并确定公开形式。    

 5、整理和归档   

中心办公室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科室、群众评议情况、股室整改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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