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本中心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主动公开医疗保障政务信息的情况;   

 2、依申请公开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医疗保障政务信息的情况;    

 3、中心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4、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医疗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各股室应当按照以上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提出书面初稿,并于每年3月上旬前报中心政务公开办汇总初审,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后公布。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