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之星”的评选:请高一、高二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班主任推荐方式,每位班主任从上述类别中最多可推荐3星,填好申报表(纸质稿),送交到政教处。学校将聘请有关师生代表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选产生“校园之星”,每个类别分年级选出5星,共选出80 名“校园之星”。
学校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橱窗、校报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