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夏店镇 发布时间:2021-09-14 10: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做好《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称《种养循环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现就《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提出以下解读:

    一、《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出台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要求“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耕地草原河湖修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等对加强种养结合、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总体要求

   “优化调整种养业结构,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林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   

     三、《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工作任务

     针对种养结构失衡、废弃物循环利用不畅等问题,在种养平衡分析基础上,通过“优结构、促利用”的工程化手段,整县推进种养加一体化,以及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种养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以粪污能源化/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鼓励参与市场大循环,实现工程效益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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