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范桥镇 > 生态环境

关于开展争创“美丽庭院”人居环境共建巾帼行动的通知

2020-09-29 11:55   浏览量: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开发区妇联:

为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妇〔2019〕16号)、《关于开展争创“美丽庭院”人居环境共建巾帼行动的通知》( 六妇函〔2019〕 7号)精神,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农村家庭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独特作用,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妇联系统开展争创“美丽庭院”人居环境共建巾帼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为统领,以“美丽庭院”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家庭生活舒适度、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尊重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深入实践家庭文明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产泛参与 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设美好霍邱的实践中贡献“半边天”力量。
二、创建标准

1 . 院美。 做到杂物不乱放、污水不乱泼,垃圾不乱倒, 家禽 不 乱跑,家庭垃圾分类存放、按要求处理,院落整洁有序。房前屋后打扫干净,栽花种树,瓜果飘香,居所优美。

2 . 室美。 做到窗明几净、地面干净、床铺洁净,衣物摆放有序。厨房干净卫生、炉灶节能环保,厕所无异味杂物。

3 . 人美。 做到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移风易俗、邻里互助、和睦相处。

三、具体措施

1. 深入开展庭院清洁活动。 围绕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和我县“五清 一 拆 ” 工作,落实上级妇联“清洁卫生我先行”行动,通过开展晒晒我的“美 丽 庭院” 、 “美丽庭院 ” 示范户评比、“美 丽 庭院 ” 擂台赛、“美 丽 庭院”风采展等活动,引导农村妇女讲卫生、爱干净,以户内卫生、庭院卫生、个人卫生为重点,推动农村妇女从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整体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入手,从房前屋后不乱搭乱建生产生活设施。不乱堆乱放杂物、不乱倒乱泼垃圾污水,不让畜禽乱跑等日常生活琐事做起,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

2. 深入开展绿色环保活动。 围绕 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上级妇联“绿色生活我主导”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妇女和家庭传播卫生清洁、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等知识,着力提升农村妇女的节能环保意识,促进农村妇女并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生产生活用水,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注重垃圾分类,科学合理处置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及废旧农膜等生活生产废弃物。引导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 小花园等“绿化角”,全面绿化美化庭院,积极发挥巾帼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巾帼护河、护湖、护林等志愿服务。

3. 深入开展家庭健康活动。 落实上级妇联“家人健康我负责”行动,通过举办女性“健康大讲堂”,开展宣教活动、拍摄播放宣传片和动画片、发放妇女健康知识手册和折页等方式,广泛普及卫生防疫、科学育儿营养膳食、心理健康等知识,帮助妇女树立“我的健康我负责 ” “家人健康我负责”的意识,带动家庭成员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妇女长跑、 键身操 、交谊舞、广场舞等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农村妇女和广大家庭中营造崇尚健身并积极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
4. 深入开展好家风传承活动。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注重”要求,落实上级妇联“文明家风我传承”行动,面向农村妇女和家院,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妇女带领家庭成员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深入推进寻找 “ 最美家庭"等活动,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巡讲,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积极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培育农村新风尚,以文明家风促进乡风文明。

四、创建要求

1. 提高认识。 各乡镇妇联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坚 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小康、满足农村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家园”项目实施等工作,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推动工作 落小落细 落实。

2. 广泛宣传。 注重发挥村“妇女之家”和基层女党员、专兼挂妇联干部、妇联执委、巾帼志愿者作用,以“巾帼传习走基层”等活动为平台,面向农村妇女和家庭,线上线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真正使创建工作热在基层,热在群众。 要加强舆论引导,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活动成效, 县 妇联将在 微信公众号 、 霍邱妇联 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及时推送 “ 美丽庭院 ” 创建工作动态。各 乡镇 妇联要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 上传 县 妇联 , 展示活动亮点,共享经验成果 。

3. 注重协调。 各乡镇妇联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在 “ 美丽庭院 ” 创建工作方面 要积极与镇直单位 相互配合 、 形成合力 ,做到 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同时, 要经常深入村组进行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县妇联将创建工作纳入妇联系统年度目标考核。

 

霍邱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4月29日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