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范桥镇城乡低保申报、审核服务指南及服务流程

2020-09-29 10:48   浏览量: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服务对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霍邱县城乡低保标准的本地常住户口居民

二、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承办机构

范桥镇民政办

四、申请条件

持有本地常住户口,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霍邱县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霍邱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五、申报材料

1.申请;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家庭收入证明或详细说明;4.申请低保前三个月的自来水水费、电费、通讯费缴费单据;5.残疾证复印件;6.重大疾病出院小结和新农合、医保结算清单;7.一卡通复印件;8.申请审批表。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七、服务流程

镇村干部入户调查→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组长召开听证会评议→村、组公示7天以上→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享受→常年公示

八、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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